您的位置:首页 >首页栏目 > 传播 >

【检察公益职能】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死了还领养老保险金?冒领的钱退回来!_观焦点

人没了,养老金依然还在领,这符合法律规定吗?答案是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八十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公益职能】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死了还领养老保险金?冒领的钱退回来!

养老金这事儿和检察院有什么关系?当然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依职权发现公益监督线索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被冒领现象。如:1950年出生的张某某在1999年12月,因病去世,马某某却与2010年12月份起,开始以张某某名义累计冒领养老金10582元;又如梁某某于2009年10月,以王某某的名义,以漏登户口为由申请入户,梁某某以王某某名义双份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9312元。

依法调查和督促履职

针对冒领线索,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加大与县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人社局等部门的配合,严格落实《平舆县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筛查出公安双重户籍注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结合民政部门火化信息、审计部门提供的死亡冒领疑点信息,经过多方摸排和调查取证,查实了多条死亡冒领问题。冒领养老金,造成国有财产的损失,侵害国家利益,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检察公益职能】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死了还领养老保险金?冒领的钱退回来!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检察建议内容逐项落实。马某某、梁某某冒领的养老金已全部追回,查实2020年来共计229名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待遇被家属冒领合计172600元也已全部追回。

穿透式监督治理痛点堵点

结合整治效果举一反三,为切实解决死亡及涉刑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窄、养老保险待遇处置滞后的问题,堵住养老金管理漏洞,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信息共享协调会。经沟通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上报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制度的通知》的制度文件,用好建章立制“后半篇文章”,巩固整治成果。(贾朋威)

标签: 平舆县

热门资讯

精彩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