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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父母出资买房情况有几种)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有不同的情形,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回答。

针对这些问题,目前法院在实际判决中主要依据了两条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父母出资买房情况有几种?

婚前买房

1.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2.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跟上面的类似,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又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屋产权归出资方所有。而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出资方可以主张要回用于还贷的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

4.婚前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而出资部分每方10万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婚后买房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全额出资,其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因此出资方父母全款出资,房子是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3.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这个就很好理解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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